根据以上内容,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股权转让后原股东一般无权分配转让前的公司利润,股东在转让其股权之后其已丧失股东身份,不应继续享有股东权益,但是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对于公司股东会已经表决的分配给自己的利润享有请求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